我国将用3-5年调整进出口商品法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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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1630 来源: 新华网

    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质量问题反映较大的出口商品,将一次性卫生用品、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124种原目录外商品列入《法检目录》,加强了检验检疫监管。而未来3-5年时间,国家质检总局计划大幅调整进出口商品法检目录,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记者从23日在此间举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业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由于多方面原因,现行的进出口商品法检目录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一是目录过于庞大,目前,列入法检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共5119个HS编码,占HS编码总数的41.9%。如此庞大的目录,受人力、设备等资源限制,检验检疫机构实际上无法实现强检、严管;二是相当一部分法检商品与**、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无关,对这些商品实施强检、严管,浪费了有限的行政执法资源;三是目录内商品的监管类别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例如一些商品出口监管、进口不监管或者进口监管、出口不监管,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国民待遇的要求;四是调整机制尚不灵活完善,该出的调不出去,该进的调不进来,影响了执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使进出口商品法检目录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总局专门成立了法检目录调整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研究,紧紧围绕**、卫生、健康、环保的检验检疫工作目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出了法检目录调整意见。

    据了解,过去对法检目录的调整,调入的多,调出的少,或者是只调入,不调出。这次调整,则是把凡涉及**、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的商品,全部纳入法检目录,实施强检和严管;把不涉��**、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的商品从法检目录中调整出去,精减目录,使目录与强检、严管的目标相适应,与检验检疫机构的技术能力和人员配置相适应。

    可以预见,这次对法检目录的调整,将是调入的少,调出的多。

    国家质检总局强调,作为进出口商品质量**主管部门,既要对法检目录内的商品实行强检、严管,也要对目录外的商品实施有效监管。今后,法检目录精简以后,目录外商品的监管任务将更加繁重。

    根据《商检法》的规定,涉及**、卫生、健康、环保的进出口商品要列入法检目录,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强检、严管,这是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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