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外贸顺差过大 改善出口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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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92221 来源: 慧聪机床网  作者:郑国伟

219种机械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率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后,以财税〔2007〕90号文,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实行。
 
    这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调整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取消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有:动植物及其制品、水泥、化肥、部分矿产品和化工品; 二是降低了一大批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有: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纸制品、服装、鞋帽、钟表、玩具、部分钢铁制品、部分机械产品;三是将少量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如花生果仁、油画等。
 
   《通知》同时规定, 这次政策调整不设过渡期,但考虑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对外工程承包合同,由于一般期限较长,价格难以调整,因此规定,对此前已经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经签订的价格方面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筑材料,于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一、219种机械产品出口退税率降低2~8个百分点
 
    按《通知》规定,机械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共有219个海关税号,其中8位数税号161个,10位数税号58个(其中摩托车49个),简称219种(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统计范围,下同),约占机械产品进出口统计税号的15%左右。降税的产品分为三类情况:一是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的产品; 二是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三是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出口,容易引发贸易磨擦的产品。
 
    这次降税的产品中有些产品的降税幅度较大,如机械零部件(链条、标准件、弹簧)、各种工具(电动、风动、液压、金属加工、农用)、磨料磨具等。主要情况是:
 
    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9%的有:电动工具、风动工具和液压等其他动力工具,油罐或货柜挂车及半挂车,180马力以下柴油机,机动车辆用车窗玻璃升降器等;
 
    出口退税率由13%降到5%的有:磨具磨料及其相关制品,金属链条、标准紧固件和弹簧,金属容器,钢铁制品,铸铁件和铸钢件,金属加工用工具, 贱金属焊条、焊丝和电极等;
 
    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1%的有:刨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
 
    出口退税率由11%降到5%的有:用于农业、园艺或林业的手工工具等;
 
    出口退税率由13%降到9%的有: 排量≤50毫升车用往复式发动机,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部分泵及其零件,部分通风机、鼓风机及其零件,部分阀门及其零件,大部分电导体,钎焊机,电器插头、插座和其他盘、板等零件;
 
    出口退税率由11%降到9%的有;功率≤14KW单缸柴油机,转速在10000转/分以下离心泵, 农用自装或自卸式挂车及半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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